为了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职能作用,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法解决群众诉求,近日,区纪委、监察局建立了信访案件直接查办联查联审制度。
一是健全组织,整合领导力量。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信访案件联查联审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为纪委信访室主任,成员有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并采取划片负责,集中办案的方法,成立联查小组,由案件涉及区域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分别担任小组负责人。对直接查办信件,领导小组采取会议形式进行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有效的整合了办案力量和资源。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办案责任。为了规范信访案件直接查办联查联审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了《信访案件直接查办联查联审工作意见》,以及责任追究、主办人和回访等系列配套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夯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对在案件办理中具有违纪行为和案件办结后出现越级访、重复访,以及在规定时限内没有结案的,要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到位。
三是加大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区纪委、监察局针对基层人员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适时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指导、开展案例研究分析等方法,对纪检工作政策法规进行业务培训。截止今年4月初,区纪委常委先后对9个联查联审案件进行现场指导并直接参与办案,由区纪委联合基层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中,无一例出现重复访、越级访问题。
四是及时反馈,确保问题不反弹。做好信访案件的反馈工作是息访罢诉、掌握信息、沟通感情、检验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此,坚持做到“三见面”,即:在案件调查前,主动与上访人见面了解,进行初步核实,掌握真实想法、目的和线索;在案件调查中,主动与上访人见面沟通,看有无新的证据和线索,对调查机关有什么合理要求;在案件调查作出结论前,主动向上访人见面反馈,介绍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了解上访人对调查工作的满意度,并对上访人提出的各种疑问进行答复解释,作出严谨结论。
截止今年4月,在全区办理的信访案件中,由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联合基层直接查办的信访件9件,占全区纪检信访举报案件的56%,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和信访工作压力,为切实解决群众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问题奠定了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文章来源:新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