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税局四记重拳严惩侵害纳税人利益的“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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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西安市地税局召开由系统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认真传达贯彻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地税系统专治整治工作,以四记重拳,严惩侵害纳税人利益的“微腐败”。

一是明确从严惩治重点。在重点人方面,重点紧盯基层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这些与纳税人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岗位和人员;在重点领域方面,重点严肃查处在税务注销、稽查检查、纳税评估、评定税款、税务处罚、税务中介等环节收人情税、收受贿赂、挪用税款、以税谋私等问题;在重点问题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执法失范、执法乱为、执法谋私、执法不廉”等4类25种涉税违纪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同时,对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纳税人等违纪行为也将从严查处。

二是强化问题线索收集排查。鼓励各单位运用信访举报、巡查暗访、执法监察、民主测评、群众监督等形式,多渠道挖掘和扩大案源线索,主动查找问题,自主进行办案;组织开展十八大以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以及发生在纳税人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税涉纪网络舆情等问题线索的排查工作,做到全面排查无漏洞、无死角,及时发现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按照严管大多数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明纪、以案施教,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增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小问题上不犯错,在大原则上不糊涂。

四是严格监督考核问责。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工作职责,将查处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对于瞒案不报、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的,依规予以追责。建立专门台账,对涉及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举报件,实行消号管理,形成常态化的督查评价机制。对于上级交办、领导批办、实名举报的重要问题线索件,由市局监察室主任牵头重点督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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