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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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长安区结合农村基层组织集中整建工作,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五有四全”示范村监会活动,深入持久地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制定出台《长安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创建“五有四全”示范村民监督委员会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明确村监会在决策程序、村务公开、工程项目、债权债务、收支票据、资产资源、合同履约、干部廉政八方面监督内容,建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工作报告、考核考评、工作台帐六项制度,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建好阵地,配齐硬件。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将村监委会成员照片、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进行上墙公开;统一制作村民监督委员会牌子,与村两委会牌子统一外挂,要求在监督过程中进行确认,统一印制长安区村民监督委员会台帐记录本,实施监督过程的记录归档,确保做到“五有四全”,即:墙上有制度、会议有记录、议事有地点、公开有专栏、资料有档案;组织人事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台帐资料齐全、活动内容齐全。

开展培训,提高能力。在区纪委统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各街道党工委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党校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不定期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村监会成员履职能力。同时,将村监委会成员培训结合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培训计划内,加强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农村政策、村级财务等方面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展村监委会成员知识面,提高素质。

强化监督,增强透明度。加强日常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实行交叉兼职,抓好干部报帐过程的“三笔签字”,严格审核村级财务账目,列席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提升村务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考评制度,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内容作为对村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与干部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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