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近期,西安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指导市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出台了市委宣传部《关于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个严禁”的通知》,对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行为明确了纪律红线。
《通知》从严禁在微信中发表或转发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严禁发表或转发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论、图片、视频等;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搞小山头、小圈子等;严禁利用微信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等10个方面对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的把政治纪律挺在最前面,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政治谣言,旗帜鲜明的讲好政治,在用好新媒体、传播好声音、发挥正能量上走在前、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