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勇敢“扛起”责任 全面深化“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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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转”要求,临潼区党委思想重视,勇于担当,不偏不倚、不失不缺扛起主体责任。区纪委多措并举,强力推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不等不靠、立行立改扛起监督责任;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具体做法是:

党委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的要求,带头践行责任落实,常委班子负总则,区委书记负首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研究制定了《区委关于落实反腐倡廉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积极探索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扛起主体责任。

纪委牵头、紧盯监督责任。按照中纪委要求,区纪委及时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51个精简至13个,并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三转”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一是调整机关内设机构,由7个室增加至9个室,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将职能交叉室进行合并重组,并向执纪监督上转变。二是充实纪委监察机关办案人员队伍,在原有28名人员编制基础上,新增4名人员编制,充实一线办案人员队伍,确保案件有人查、查出问题有人办,强力推进监督责任落实。

调机构、突主业,强化职能转变。突出主业,发挥纪检监察作用。一是聚焦中心任务,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二是人员保障有力,把人力物力集中到查办案件工作上来;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将工作重心倾斜到“三转”上;突出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突出对管人、管事、管钱部门的日常监督,开展“一案双查”、“一案双报”等多项案件调查和追踪制度,确保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厘职责、明角色,助推方式转变。首先是厘清职责,对职责内的要坚决办、亲自办、马上办、快速办。对职责外的坚持转交办、督促办、跟踪办。其次是紧扣监督执纪职责,明确角色定位。按照“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分清责任,分步推进,分层落实。再次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信息互通、办案协作、工作联动、上下联动机制。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抓早抓小,突出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依靠制度,依靠纪律,依靠法制。采用明察暗访、抽查、定期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机关作风、工作效能、执法情况、窗口单位进行检查,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二是转变检查方式,实行重点督查,由常规性检查转变为专案性检查,并对窗口单位的开展重点督查,注重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改变以往的事前、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三是建立并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对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案件管理实行周汇总分解,月分析研判,季检查评比,年表彰奖励的工作机制。

重建制、提形象,加快作风转变。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一是在落实“八项规定”上作表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点名道姓进行通报,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二是在纠正“四风”上当先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目标,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即知即改,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揭短亮丑,直面问题,触及灵魂。三是在保持“清廉”品格上显本色。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教育纪检干部坚守底线,秉公执纪,树立清廉形象。四是在践行“纪律”上争模范。研究制定了《临潼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以制度强化约束,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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