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为了贯彻中省市纪委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会议精神,带领各总支、支部负责人积极对照《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严格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各项党员干部廉洁纪律规定,主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以强化学习为切入点,提升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
年初,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召开后,局党组杨志明先后三次组织党组成员和各总支、支部负责人认真学习中省市纪委纪委全会精神和主要领导的讲话要点,以及各级纪委关于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的通知要求,帮助大家明确思想认识,端正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思路,使局党组成员和各总支、支部负责人清醒地看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仅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是局党组和各总支、支部肩负的政治任务,而且也是高标准完成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必然要求,各总支、支部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项工作做细做实。在三月份召开的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局党组书记杨志明强调,局党组和各总支、支部负责人是全局和各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和各总支、支部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市纪委和局纪检组、监察室的有关要求,主动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以健全制度为推动力,加大各项工作落实力度
局党组为了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三月份制定下发了《中共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中共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局党组成员分别与分管处室单位签订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支部也制订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局党组和各总支、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五个方面做了规范。一是按照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建立了局领导带队,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参与的、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月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的劳动纪律检查讲评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副处以上领导参加的工作汇报、讲评、部署安排会;每季度由机关党委组织给全局党员上一次党课,主要进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时事政策热点解读,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局党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作风纪律“十禁”规定的通知》、《关于在全局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强化正风肃纪整治机关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日期间若干问题的规定》,并能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关于重大节假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这些文件的下发和对有关通知的学习,使“八项规定”精神得到了落实,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有效改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月份,局党组安排纪检组监察室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及各级领导反腐倡廉讲话主要精神》编印成册,党员干部人手一册认真学习,还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学习《党员干部廉政手册》,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四是突出源头治理,强化对权力运作的制约和监督。在元月份,局监察室利用二天时间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对2013年9月编印的《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汇编》进行了重新学习和解读,对各单位的职责运行流程进行明确和规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五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局机关党委在元月份制定了《中共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2014年党建工作要点》,该要点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三个为什么”大讨论、加强对各支部工作的指导、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讨论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等五个方面对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做了规范,使班子成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修养有了明显提升,为各级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以检查评比为抓手,不断提升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
局党组在今年三月份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党组和各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在六月份结合半年目标考核对各总支、支部及局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做了全面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了总结讲评,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