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运用“制度+科技”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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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陵县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全县连续三年实现了农村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越级信访量和集体上访量“四个下降”,截止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因“三资”问题的上访件。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县纪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成立清产核资小组,通过对各村账目审查、实物清点、实地测定、入户走访,逐一摸清“三资”的金额、数量、价值和用途,然后在各村民小组公示一周,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复议清查结果,形成最终结论。并按资金、资产、资源分类造册登记,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报乡(镇)审查备案,摸清了各村 “三资”的基本情况。

 

    二、严格权限设定,规范“三资”监管程序。一是拟定“三资”事务处置标准。规定村级资金支付5000元以上,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分别在3万元以上,由县、乡(镇)“三资”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低于以上规定标准的日常“三资”事务,必须召开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的“两委会”研究制定方案,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二是制定了《村级资金核算报账流程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流程图》、《农村综合招投标流程图》,主要对村级“三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必要环节、运行程序,做出明确设定,约束村干部的用权行为。三是村委会对处置村级“三资”事务经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策,以及“两委会”研究形成的决议,须填写《处置“三资”事务登记表》,经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查、签字、盖章后进行公示,在村民无异议后方可生效。

 

    三、严把“五关”,实行“三资”乡(镇)监管。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乡()“三资”监管中心监管村级“三资”事务,重点严把“五关”:一是严把“三资”票据印章关。要求各村统一使用县农经部门印制的盖有乡(镇)“三资”监管中心财务专用章的票据,杜绝白条子或其他不规范票据入账。二是严把“三资”账户设置关。每一个村只能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一个集体资金账户,实行单一账户管理,严禁另设账户。三是严把“三资”事务程序审核关。认真审核各村处理“三资”事务的工作程序,对违规越权行为及时制止。四是严把“三资”经济往来关。对各村涉及“三资”资金的往来情况进行统一核算,做到一周一记账、一月一公布,防止乱投资、乱挪用、乱侵占、乱开销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五是严把土地发包和招投标层级认定关。各村土地发包和工程项目建设、大宗设备购置及项目安装必须实行招投标,乡(镇)“三资”监管中心根据各村上报的不同标的,确定村、乡(镇)、县组织招投标的不同层级,严禁自行组织招投标。制定出台《高陵县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效防治村干部可能出现擅自决策、乱批条子、私设账户、违规开支、挪用公款、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

 

    四、运用科技手段,搭建网络监督平台。全县投资150多万元,开发了《触摸式电子化“三资”查询系统》、《VOD数字电视点播系统》和《农村“三资”阳光惠民网》,极大地方便农村干部群众对集体“三资”管理进行全过程网络监督。一是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对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的底数、村干部处理“三资”事务的权限、乡镇“三资”监管中心的职责,以及县“三资办”制定的制度办法等相关信息,统一上传至《电子化“三资”查询系统》、《VOD数字电视点播系统》和《农村“三资”阳光惠民网》,全面、真实、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提高“三资”监管的透明度。二是实行动态监控。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对资金超标支取和资产、资源变动等异常情况自动提醒或“堵卡”,及时纠正违纪违规操作的行为。三是实行备案查询制度。对各村处理“三资”事务的每项事由、每笔账务、每个环节进行全程固化记录,为切实解决群众信访投诉查询操作痕迹提供客观依据,维护“三资”监管的严肃性。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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