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新城区认真落实中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结”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新城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快查快结工作制度》,为信访举报件办理“提速”。
一是压缩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在保证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要快查快结。登记呈批在收到信访举报件后1日内完成。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信访举报件,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核查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对于拟立案信访举报件,及时向信访室报备,并按照立案调查时限办理。
二是加强督办检查。信访室按时统计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确定督办重点,按照委局班子成员分工,每月向各领导报送信访举报件督办表。委局班子成员对分管或联系的机关处室、派驻(出)纪检机构进行直接督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要带卷向分管或联系的委局领导汇报,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将有关办理资料移交或报送信访室。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办理缓慢,未办结件积压较多的单位,适时黄牌发函、红牌约谈、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延误办理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泄露信访举报情况导致核查工作受阻或检举、控告人遭到打击报复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严格追究承办单位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14件次,初核77件,立案27件,结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8人,诫勉谈话2人,警示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