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近期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出现的中、重度污染状况,减少人为活动环境污染,灞桥区监察局及时下发了《关于环境空气质量紫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停驶部分公务用车的通知》。在环境空气质量紫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停驶所有在用车辆30%的公务用车。要求各单位(包括所辖企事业单位)要拿出停驶30%所有在用车辆的具体计划,认真填写《在用车辆登记表》、《停驶计划表》。
灞桥区监察局将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根据抽查结果和交警队的统计情况,对漏报、瞒报车辆,对限停工作拒不执行、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的有关人员及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