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县纪委、县财政局召开全县监委会主任补贴发放工作会议,要求切实落实监委会干部待遇,3月底前完成一季度监委会主任工作补贴发放工作,确保监委会这级组织真正发挥作用。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监委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县委、县政府在财力很紧的状况下,决定从2013年1月开始为监委会成员发放工作补贴。此项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督促,财政局负责牵头,各镇具体组织实施。其资金来源是:监委会主任补贴参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由县财政承担,监委会成员补贴按照目前党支部、村委会成员补贴发放渠道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解决,各镇、景区管理局视财力情况应给予适当补助。其补贴标准为:监委会主任的补贴按照我县现行村正职干部补助标准执行,1000人以下村每人每月260元,1000至2000人村每人每月280元,2000人以上村每人每月300元。发放程序为:每季度初由各村申报,经镇纪委审核后报镇党委审定,报县纪委备案,最后由县财政局按季度统一审核发放。对在工作补贴发放中有虚报、瞒报、错报和漏报的,一经查实,县纪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