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陵县高度重视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创新监督形式为着力点,以深化监督内容为重点,实现了村监会建设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印章、有记录、有流程的“七有”目标,形成了党支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三权明晰”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2012年4月,高陵县在全市范围率先完成了88个村监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监会成员340人,其中主任88人,委员252名。党员村监会主任80名占总数的90%,新当选村监会主任42名占总数的48%,委员中女性24名占总数的10%,54%的村监会主任、51%的村监会委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村监会成立以来,共向村两委会提出可行性建议159条,质询意见191条,实施监督工作事项383项,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806件(次)。
一、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监督重点
统一规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与保障》等七项制度,印制了《村监会列席两委会会议记录本》、《民情收集记录本》、《村监会监督记录本》。要求村监会对村级事务管理“决策程序”、“村务公开”等进行全面监督,把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将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作为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全面列席村两委会会议,积极参加村两委会议事活动,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反映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推行两述三评一创,强化自身建设
在村监会中坚持开展“两述三评一创”活动,即村监会主任就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乡镇(管委会)纪委、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接受乡镇(管委会)和本村党员、村民代表的质询和评议,争创人民满意村监会。述评内容包括村两委会贯彻落实“三农”政策的情况,村民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六项内容。活动由县纪委监督,乡镇(管委会)纪委组织实施,采取大会述职述廉、入户测评、综合考核等方式。目前,全县88个村监会主任已全部参加了“两述三评”,产生“人民满意村监会”10个,“优秀村监会主任”10名。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的问题,同时使群众有了评判权,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促进了村监会主任和村监会正确履行工作职能。
三、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
建立了农村纪检监察信息员制度,即由村监会成员里的1名党员兼任“纪检监察信息员”,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的廉情、信情、社情,通过《民情报告单》直报县、乡纪委,简单问题由乡镇负责2日内解决,较复杂的问题,信息员可以直接向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反映,10日内有结果。“纪检监察信息员”做到了“四个第一”,即农村各类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快速上报、村干部违规办事及腐败问题第一时间快速查处、影响稳定的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快速解决,实现了“三个不出”,即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较大问题不出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了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深化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水平
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村监会监督水平。一是要求村监会全程参与清产核资,通过查看账务资料、会议记录和各类经济合同文本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对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二是在“三资”监管规范运行中,规定:村监会对村所有原始凭证、村集体重大项目的预决算、村财务公开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核,无“村监会”的盖章,财务开支票据一律不予报账;未经“村监会”审核的项目不能开工,不予结算支付款项;未经“村监会”审核村务公开无效。让村监会全面对村级资金往来和重大项目建设进行审计监督,从而进一步确保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极大的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自觉性。
五、落实待遇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在实现村监会硬件建设“七有”的基础上,一方面从今年起率先由县财政向10个乡镇(管委会)分别每年拨付5万元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明确要求其中30%用于村监会建设,从而有效确保了村监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2010年7月起由县财政为村监会主任每人每月发放薪金补贴100元,今年6月又将这一标准提高到600元,属全市最高。村监会成员待遇和经费的落实,解除了后顾之忧,极大的调动了村监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文章来源:高陵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