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风清气正干部队伍
——长安区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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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600余名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观看庭审,通过现场直播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知法、遵法、守法、懂法;组织1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秦亡于奢”主题展览,通过现场观看以史为鉴,不断激发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在建成的区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里,全区3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通过现场授课以纪为纲,着力筑牢了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力提升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着眼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长安区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驱动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大力推进廉洁宣传教育、全面夯实反腐制度建设、严肃查办各类违纪案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政治生态,使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新常态。

夯实学习教育之基 让廉洁守纪深入灵魂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长安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或本系统实际,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参观见学、专题讨论等形式,使党员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党的各项纪律,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结合实际讲廉政党课390多次,处级以上干部撰写心得体会370余篇,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专题讨论980多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100多场次,使各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

多形式开展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让教育触及思想,震撼灵魂。在全区深入开展“读书思廉”廉政教育,通过专题辅导、读书分享、集体讨论等形式,扎扎实实地学习掌握《廉政准则》内容,做到学有笔记、学有心得。开展廉政法规、廉洁文化知识测试,全面检验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和自我净化的实际成效。观看廉政教育片,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发放《小官大贪》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影片,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现场观摩教学活动,组织80余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参观区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组织30余名机关干部到西安文理学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完善制度建设之本 让防腐篱笆坚不可摧

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为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立规矩、划红线,才能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漫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委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提出8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使全区作风建设有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细的参照。区纪委常委会着眼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定期研究制度建设,一系列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相继出台。为使区委《意见》进一步落到实处,区纪委制定《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作风纪律有关情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使各级党员干部不敢越“雷池”,不愿闯“红线”。

积极探索厉行节约新方式,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途径。全区上下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区委带头改进作风,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工作期间在机关灶就餐,坚决杜绝超标配车、大吃大喝等现象。区级中层领导干部以此为榜样,带头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节假日带头封存公务用车,接待上级检查组在本单位廉政灶就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同时,聚焦“四风”问题,深入整治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多占办公用房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使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和作风面貌焕然一新。

明确查办案件之责 让党纪树立惩戒权威

查办案件是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撒手锏”。区纪委认真执行查办案件“两个为主”要求,建立纪委常委包片、包案制度。对秦岭北麓违法建筑等媒体曝光案件进行了责任追究,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初核,对全区3年来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特别是反映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进行大清理,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一案双报告”和“一案双查”制度,每查处一案,做到教育和制度跟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印发《查办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查办案件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关于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使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8件,结案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1人,农村党员9人,突出了查办重点,回应了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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