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高陵县纪委监察局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办案资源,加强办案协作,形成查办案件强大合力,依据《行政监察法》、《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高陵县纪委监察局全员办案制度》。
该《制度》规定,一是协调内部力量,纪检监察室主要承担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和职级较高人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其它各室根据不同职责特点,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案件查办,形成全员参与办案的良好局面。二是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加大主动监管力度,要求全年各室初核案件不少于10件。做到人人办案,个个经手,争当能手,这一措施不仅能加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而且不断加强办案业务学习和执法实践,增进了办案经验,从而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