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8月1日起村卫生室全面实行药品“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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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上午,临潼区召开药品“三统一”工作会议,卫生、食品药监、财政、物价、监察等部门及陕西华远医药集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认为,临潼区药品“三统一”工作总体情况不错,但仍存在部分工作滞后、补助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改进。

 

  会议要求,区卫生局要加大对乡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实施“三统一”工作,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当前要督促村卫生室在6月25日前与华远医药集团签订配送合同。 8月1日起,村卫生室全面实行药品“三统一”,禁止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的使用。对目前库存的目录外药品,要进行登记造册,8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查处。同时,要尽快制定对乡街及村卫生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考核情况拨付资金。要加强管理,积极探索乡村一体化模式,待时机成熟时,将药品配送到乡街,由乡街配送给村卫生室。区食品药监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配送药品的监督,严格按计划配送药品,不得配送目录外药品,所有配送的药品要按时、保质、保量。区财政局要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对接,争取乡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资金及综合考评补助资金尽快到账,及时拨付。区物价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价格的监管,乡街卫生院非基本药物加价不能超过15%。区监察局要加大对“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区政府督查室适时对药品“三统一”工作督办督查。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对客观方面的问题要积极努力,主观方面的问题要尽快完善,力争使临潼区的药品“三统一”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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