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充分发挥廉考功能 提升廉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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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市纪委关于领导干部任前进行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市物价局结合价格行政和价格执法特性,对提拔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非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


    2011年1月20日,市物价局纪检组、监管室组织新近提拔的5名非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参照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程序规定,我局针对身处价格行政和价格执法的重要部门、重点岗位提拔的非领导干部其职权特殊性和腐败易发性的特点,从关心、教育、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组织了这次廉政考试,并提出了考后的适用办法。这项举措是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尝试,也是针对目前腐败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的前置性防范措施。通过提前预习和廉考,5名新提拔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全面、系统、认真的学习了《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并上网查阅大量有关政纪党规,进一步掌握了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政纪法规等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预防腐败的自觉意识和勤政廉政的自律决心,达到很好的教育和预防效果。

文章来源:西安市物价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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