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出台公务接待“四个不准”和厉行节俭“五个节约”,有力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取得明显成效。
公务接待“四个不准”,要求县级领导下乡检查调研一律不准在基层用餐,必须返回机关廉政灶就餐;县级部门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不准接待,必须返回机关廉政灶就餐;镇街领导干部下基层,到一线去一律不准在村组用餐,必须返回镇街廉政灶就餐;廉政灶在公务接待中要本着厉行节俭原则,一律不准提供烟酒。同时出台厉行节俭“五个节约”,要求全县领导干部节约每一度电,不开“长明灯”;节约每一滴水,避免“长流水”;节约每一张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节约每一粒米,不搞超标准接待,杜绝铺张浪费;节约每一升油,合理使用公车。
公务接待“四个不准”和厉行节俭“五个节约”规定的出台,实现了政府群众双满意的良好效果,有效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和公务经费的支出,而且还规范了广大领导干部的行为,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全县10个镇街(管委会)和建有廉政灶的部门平均接待费用下降达30%。过去群众经常会看到公车满街跑,办公室灯长明、水长流的现象,而现在这些不良的行为都得到了改正,奢侈浪费现象基本被消灭。以前,群众到乡政府办事,难免会见到干部满脸通红,满屋酒气的窘境,既拖延办事,又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今,我们的干部神清气爽地为群众服务,老百姓都翘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