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四项举措建立失地农民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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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县通过不断调研,从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培训就业机制、建立生产保障机制、建立耕地补偿机制等四个方面入手,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实现了农民“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发展可持续”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是围绕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农民、城镇居民与失地农民统筹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称之为“三合一”的高陵模式)。设置了100至1500元9个缴费档次,达到规定年龄的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可享受150元养老金。目前全县共有15877名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已有4100名被征地农民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建立免费参加新合疗制度。泾河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6万多失地农民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费用全部由县财政负担,农民自己不花钱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启动户籍一元化改革。为失地农民制定了57项城乡户籍不同政策待遇衔接办法,允许农户进城转户5年内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自主选择政策待遇。目前,园区1.6万余人转为居民户口。建立差价补偿机制。对于园区较早征用的土地因补偿标准较低与现行物价上涨形成反差的问题,县政府从2004年起对失地农民按所征地面积,每年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20年,每年12月底前兑付结束。

二是围绕农民失地再就业,建立培训就业机制。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搭建求职就业平台、发展第三产业、开展全民创业等途径,推进失地农民实现充分就业。目前,已向园区企业输送就业农民工5500余人。在园区建成了店子王、米家崖、杨官寨等农贸市场,兴办了西营餐饮街、姬家商业街等三产服务聚集区,安置就业5000余人,园区从事第三产业的人数达2万余人,占失地农民的70%,被征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高出其他地区平均水平7000多元。

三是围绕农村可持续发展,建立生产保障机制。建设新型社区。由征地方出资集中修建包括住宅、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良好的场所,被拆迁户按照相关合同无偿分配到相应的安置房和商业用房。如姬家新社区,设有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建成后可解决约4800户1.6万人安置问题。实行了“35+10”的安置政策,为被拆迁户每人无偿提供35平方米安置房,10平方米商业用房。预留三产用地。在征地拆迁中,县政府预留部分土地给被征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在条件好的临街临路上从事个体经营,保障农民可持续发展。如杨官寨村近5000亩耕地被全部征用后,为该村村民留出300亩三产用地。这部分土地现已大幅增值,部分区域开发后,村民人均每户每年可分3000多元红利。

四是围绕解决人地矛盾,建立耕地补偿机制。以土地增减挂钩试点为推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将农村分散居住变为集中居住,解决由征地而导致的耕地面积减少问题。比如高陵县东樊村,将原来的4个自然村按照村组排列,从小村合并成大村,融入到占地108亩的新社区,节省了302亩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该村62.6%的节地率计算,可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区内新增耕地近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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