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新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共同对2003年以来查处的24起违纪违法案件所涉及党政纪处分28人的执行情况,进行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和检查,对未执行到位的4 件8人次进行了纠正。填写《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检查表》28份、《违纪案件处理情况统计表》15份,查看受处分人员人事档案28卷,核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职务工资变动情况表32份。对未按时送达和未按期解除处分决定及年度考核未按有关规定评定档次等问题进行了纠正。
文章来源:(新城区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