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程序,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近日,西安市蓝田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理案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街办)、纪委(纪工委)严格按照陕西省纪委关于《县级纪委协助基层纪检组织审理案件暂行办法》和《蓝田县纪委监察局协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理案件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经立案调查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均应送县纪委审理室协审。
县纪委审理室严格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对报送来的案件予以审阅,结合案件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审意见,经审理室室务会讨论后,送呈分管领导审阅批示,完成协审程序。县纪委审理室负责将协审案卷的重要资料复印存档。
推行协审制度既是实施有效执纪监督的根本所在,也是对下级执纪办案工作的帮助支持,有利于摆脱各种关系的干扰,提升执纪审查水平。下一步,蓝田县纪委将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协审制度,在强化制度原则性的基础上,探索有效工作方式,充分尊重下级党委、纪委的意见,调动基层纪委工作积极性,把执纪监督延伸到最基层,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最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