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做好澄清正名工作 为担当者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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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至县纪委监委在收到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朱某在工作中存在包庇他人问题的信访举报后,及时研判,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经过认真核查,认定为不实举报,及时为朱某发函予以澄清正名。

近年来,周至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优化澄清正名工作的程序、实施要求等,使澄清正名工作的启动、审批和实施程序各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明确责任分工,对拟澄清对象的案卷认真查阅、把关,对拟澄清的案例准确把握适用情形;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认真梳理、筛选澄清正名案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积极推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我们要将澄清正名作为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好,彰显纪委监委对干部的严管与厚爱,进一步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周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通过书面澄清等方式先后为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持续释放出为担当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周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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