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探索出台廉情通报制度 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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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西安市长安区探索出台《廉情通报工作规定(试行)》,以“三个坚持”明确通报内容、方式方法、程序要求,持续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坚持内容全涵盖,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做到“三个并重”。综合通报与专项通报并重。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梳理廉政风险隐患,进行综合通报;聚焦教育、住房等民生领域,对于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行专项通报。个性问题通报与共性问题通报并重。既对区级领导分管范围内出现的突出个性问题进行“点对点”通报,又对发生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但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隐患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通报问题与提出建议并重。既向区级领导通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又提出强化担当、传导压力、督促整改的工作建议。

坚持责任全链条,在真改实改标本兼治上压实“四个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廉情通报向区级领导发送同时,抄报区委主要领导,区委主要领导掌握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并结合通报内容,提出整改要求。压实通报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区级领导收到廉情通报后,围绕通报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党组织提出针对性整改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区纪委监委主动扛起监督专责。发出廉情通报后,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对相关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通过“室组”联动监督,形成监督、通报、督促、反馈工作闭环。

坚持制度全贯通,在统筹衔接同向发力上注重“三个结合”。把廉情通报制度与述责述廉制度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下级“一把手”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将区委主要领导在述责述廉会议上的点评意见及民主评议结果同步抄报分管(包抓)区级领导,要求其对述责述廉对象整改情况审核把关。把廉情通报制度与谈心谈话制度结合起来,收到廉情通报的区级领导通过与分管(包抓)单位“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并围绕通报内容,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不断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廉情通报制度与巡察监督反馈制度结合起来,将分管单位上级巡察反馈问题作为重要通报内容,并要求区级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把握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长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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