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出台“四项制度”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履职
打印


    为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实施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近日,临潼区纪委监察局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临潼区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试行)》、《临潼区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临潼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临潼区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的规定》等制度。

 

    (一)《临潼区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试行)》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在述职述廉中各街道还应将街道的中层负责人纳入述职述廉的对象之中。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村财务收支情况;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等。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二)《临潼区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基层站所的负责人。审计时间:在村干部任期内免职、辞职和任期届满前,应当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财务问题比较突出的适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干部审计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街道纪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基层站所负责人审计工作由其主管上级领导,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临潼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廉政承诺的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街道中层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政承诺的时间为每年一次,可与述职述廉政大会合并进行。廉政承诺的内容主要是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廉洁自律规定制度情况;其它需要承诺的情况。廉政承诺的方法步骤:一是填写廉政承诺卡,撰写廉政承诺书;二是街道组织召开廉政承诺大会;三是廉政承诺大会后,将廉政承诺卡和廉政承诺书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廉政承诺的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街道纪工委对廉政承诺人落实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职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年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一并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违反承诺的处理:违反承诺情节轻微的,由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构成违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四)《临潼区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的规定》

 

    建立廉政档案的对象主要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街道中层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本人基本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民主测评结果;违纪违法问题登记;诫勉谈话内容;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其它需要存入廉政档案的内容。廉政档案的建立: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建档工作由街道纪工委负责,先由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由街道纪工委据实填写应填内容。街道纪工委在填写廉政档案时,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可靠。廉政档案的管理:廉政档案由街道纪工委指定专人保管,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保密守则》、《档案查阅、借用制度》,保证档案填写及时准确,管理使用规范安全。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


上一条: 高陵“五抓五治五解决”初显成效
下一条: 未央区召开2012年纠风工作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