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对中心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近日,高陵县纪委对各乡镇(管委会)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以岗代训”制度。即把全县10个乡镇(管委会)33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干部定为培训对象,制定全年代训计划,每期抽调4-5名乡镇(管委会)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各室学习和实践,每期学习两个月。通过亲身实践学习和老同志的交流沟通,使轮训人员进一步加深对党政纪条规、信访、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纠风等业务工作的流程、政策和纪检监察知识的理解,切实夯实其理论基础。代训结束后,县纪委要求每名轮训人员活动结束后认真撰写小结,总结取得的进步和存在问题,自查自纠,认真整改,促进业务水平再提高。本次代训从今年9月份开始,到2013年10月结束。
“以岗代训”制度的实施,是高陵纪委在探索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方面的一项新举措。今后一段时间,高陵纪委还将继续加大以岗代训的力度,积极探索干部队伍建设新途径。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