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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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碑林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机关礼堂隆重召开。全区一百三十多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二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戴扬同志宣读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区财政局副局长刘燕同志对全区公车治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左长民同志对2011年政府机关公务公车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要明确专项治理的任务、步骤和政策界限。此项工作从现在起至2011年底基本结束,共分动员部署、清理纠正、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车配备使用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三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随后,区财政局行财科王华科长就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报表填报和软件操作事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张惠主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吴俊毅、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孔维岳、区财政局局长朱长义出席了会议。

文章来源:碑林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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