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高陵县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议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是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高陵县“落地生根”,实现了“本土化”。
会上,副县长韦红宣读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雷就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对去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湾子乡、姬家管委会和药惠管委会进行大会发言;最后,县长范九利作重要讲话。
王雷指出:去年以来,高陵县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的原则,在25个村进行了“三资”监管服务试点工作。截止去年年底,已经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一是摸清了“三资”基本底数;二是建立了两级监管机构;三是搭建了科技网络化监督平台;四是建立了“三资”规范化管理制度。下一步,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清产核资要按部就班。要本着“依靠群众、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维护稳定”的原则,做到注重质量,注重公示,注重整改,注重进度,注重督导,用“五个注重”扎实推进清理工作。第二,平台建设要有条不紊。要有效加强“三资”监管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硬件建设,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进中心,切实搭平搭稳搭牢“三资”监管平台。第三,监管服务要恪守成规。要坚持清产核资和监管服务同步推进的原则,对未纳入监管和未完成清查任务的村,要按照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的各项制度执行。第四,加快进度要热火朝天。要按照以周保旬、以旬保月的工作要求,倒排计划,紧抓快干,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同时,要加强宣传和业务指导,在全县营造热火朝天的舆论氛围。第五,工作考核要奖惩分明。县纪委、县“三资办”将定期督查、定期通报、重点检查各单位“三资”推进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县纪委将约谈乡镇(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必要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范九利强调,在推行“三资” 监管服务过程中,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做到“四个强化”:“四个关系”即: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效能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重点和全局的关系。“四个强化”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二要强化示范带动。三要强化审计考核。四要强化监督检查。
高陵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副主任;县“三资”办全体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监会主任;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