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制定出台“三转”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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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有关精神,日前,西安市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安市监察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三转”要求,确保“三转”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意见》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将工作重心聚焦反腐败。由四大类版块确定了31项“三转”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在转职能中,要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厘清工作职责,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着力抓好查办反腐案件、强化执纪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二是在转方式中,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将工作重点从事前预防转向事后监督,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认真履行“对监督者的监督、对检查者的检查”职责,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中的常规性检查,加强对突出问题的专案检查;调整执法效能、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加大对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追究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惩戒和问责上;注重发现案源线索,有针对性的查处腐败问题。三是在转作风方面,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坚决纠正作风漂浮、软弱涣散,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以势压人等不良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执纪不严、失职述职,滥用权力、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通过上述制定目标要求,确定了31项“三转”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且明确了23项任务的11家牵头单位和各项任务的参加单位。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狠抓实干。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三转”工作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落实“三转”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履行能力的重要内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三转”要求,确保“三转”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精心组织实施。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使“三转”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工作中体现“三转”成效。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同时,指导好区县和部门做好“三转”工作。各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确保“三转”工作的落实。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将落实“三转”工作情况作为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加强对“三转”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三转”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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