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案公开。公示诉讼指南,进行诉讼风险批示,明确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公示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在立案大厅设立义务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二是庭审公开。通过电子屏幕公告开庭时间、地点、发布重点案件审理信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将合议庭成员的职责、照片制成图牌悬挂上墙,将《法庭规则》、《公民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关于新闻记者采访案件的规定》悬挂上墙,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三是接访公开。公示接访时间、人员、事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定期安排院长、主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庭长、信访干部接待,并加强跟踪催办和情况反馈。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322人,承办信访件320人,比去年同期下降38%。
文章来源:(雁塔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