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年严查重处“微腐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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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西安市纪委召开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了2015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步参加了会议,5个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3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还有8个单位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将严查重处“微腐败”,让“微腐败”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坚决打赢新一轮正风反腐“攻坚战”。

去年查处744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基层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影响力和震慑力明显增强。全年共查处744件、同比增长16.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5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

其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去年反映此类问题的举报占总量的45.91%,立案数占总数的53.18%。从查处的典型案件来看,涉案金额动辄成百上千万,甚至近亿元。

但与此同时,一些单位还存在查处力度不大、质量不高等问题。对此,市纪委要求,一定要真正让“微腐败”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坚决打赢新一轮正风反腐“攻坚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今年严惩“微腐败”紧盯基层岗位

今年,市纪委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将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在重点人上,要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农村、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干部。

在重点领域上,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贿赂、挪用等问题。

在重点问题上,要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干扰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以及在区、县、镇领导班子换届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问题。

微腐败”将优先受理优先处置

记者了解到,今年,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及时曝光。

其中,将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制定专门的纪律审查考核办法,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要提高效率,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对典型案件,市纪委将适时通报曝光。

同时还将加强指导、强化督办。今年市纪委将选择一批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上而下强化督办,限期办结,问题不解决不销案。对督办查结的案件要认真复核,没有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要责令重新查处。

查处不力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今年,市纪委将从严督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向区县、镇街、农村、社区。

市纪委将建立专门台账,建立常态化的督查评价机制,完善纪律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别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单位要实行“一票否决”,真正要让工作后进者坐不住、冒冷汗。

没有追责就没有落实,今年追责的力度、范围更大。据悉,近日,市纪委还将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集体约谈。今后,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往上倒查,追究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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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为畅通举报渠道,扩大线索来源,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日前西安市纪委专门对信访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此次,西安市纪委明确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重点人: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农村、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干部。

二是重点领域: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贿赂、挪用等问题。

三是重点问题:破坏投资环境、干扰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以及在区、县、镇领导班子换届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问题。

全市广大群众身边如存在上述问题,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进行举报和反映:

一是信访举报渠道:请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进行举报。

★市纪委受理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的举报

来信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9号西安市纪委信访室

邮 编:710008

来访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广场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西安市纪委来访接待室

★各区县纪委受理反映处级、科级和一般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举报

新城区纪委

来信地址:新城区西新街6号新城区纪委 邮编:710004

来访地址:新城区西新街6号新城区纪委

碑林区纪委

来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碑林区纪委 邮编:710008

来访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7号楼105室

莲湖区纪委

来信地址:莲湖区北院门159号莲湖区纪委 邮编710003

来访地址:莲湖区北院门159号莲湖区机关大院5号楼105室信访接待室

雁塔区纪委

来信地址: 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雁塔区纪委 邮编:710061

来访地址: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雁塔区信访局第六接待室

灞桥区纪委

来信地址: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809号灞桥区纪委 邮编:710038

来访地址:灞桥区纺织城纺一路809号灞桥区机关大院西楼420房间

未央区纪委

来信地址:未央区龙首北路西段1号未央区纪委 邮编:710016

来访地址:未央区龙首北路西段1号未央区政府信访大厅

阎良区纪委

来信地址:阎良区凤凰东路1号阎良区纪委 邮编:710089

来访地址:阎良区凤凰东路1号阎良区委院内阎良区纪委办公楼1楼信访室

临潼区纪委

来信地址:临潼区东大街33号临潼区纪委 邮编710600

来访地址:临潼区书院街41号临潼区政府后楼三楼信访接待室

长安区纪委

来信地址:长安区韦曲西长安街669号长安区纪委 邮编:710100

来访地址:长安区韦曲西长安街669号长安区行政中心东楼513室

高陵区纪委

来信地址:高陵区环城东路89号高陵区纪委 邮编:710200

来访地址:高陵区环城东路89号高陵区委大院1楼信访室

蓝田县纪委

来信地址:蓝田县县门街32号蓝田县纪委 邮编:710500

来访地址:蓝田县县门街32号蓝田县纪委

周至县纪委

来信地址: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周至县纪委 邮编:710400

来访地址:周至县政府对面房管所三楼

户县纪委

来信地址:户县东大街7号户县纪委 邮编:710300

来访地址:户县东大街7号户县纪委信访室

★镇、街道纪(工)委受理反映镇(街)一般干部和村(居)党员、党组织问题的举报。

★市、区县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受理驻在单位(或联系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举报。

二是电话举报渠道:拨打12388免费举报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进行举报。

三是网络举报渠道:登陆西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进入“我要举报”栏目进行举报。或登陆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微博、西安纪检监察微信,点击“信访举报”链接,进入网络举报直通车平台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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