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多点发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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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西安市碑林区纪委监委将狠抓案件质量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有力抓手,突出问题导向、办案引领、案件评查,持续提升全区案件查办质效。

该区纪委监委把高质量发现问题线索作为高质效办案的重要标准,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提升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质效。整合街道办案力量,制定《碑林区纪委监委片区协作工作办法(试行)》,将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划分为7个协作区,由各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释放“1+1>2”的协同效应。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办案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每季度滚动包抓2至3件典型案件,截至目前,领导班子成员共包案34件,其中已办结12件。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大力度查办腐败案件,共起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73件,立案100人(区管干部10人),处分17人,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退还群众财物16万元。对办理周期较长或超期的问题线索、案件进行预警提醒和发函督办,共发放《督办通知书》和《提醒函》46份,督办、提醒问题线索及案件136件。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着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追溯。对2024年以来措施系统使用及措施文书办理情况开展自查整改,下发《关于各单位2024年谈话室使用情况的通报》,抽查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水平。对党的二十大以来办结的445件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梳理出4方面15类问题,制定《西安市碑林区案件质量内控管理办法(试行)》,筑牢案件质量“内部防线”。(碑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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