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阎良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阎良区纪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以“四步走”的方式,为每一名被选拔任用的干部做一次全方位的“廉政体检”,严守干部选拔任用“选前、选中、选后”廉政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一步,严把“廉政审查关”。对需要进行廉政鉴定的拟提拔任用对象,由其所在单位出具廉政意见。然后由区纪委对拟提拔任用对象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群众信访举报情况和组织调查处理结论、涉及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初步意见,报区纪委班子会审定后,出具正式廉政审查意见。
第二步,严把“廉政考试关”。坚持“凡提必考、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以学促廉”原则,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共同组织选拔任用对象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内容涵盖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党内法规、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等方面内容。考试成绩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对考试合格者建议按程序提拔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并组织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第三部,严把“廉政谈话关”。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将拟提拔任用对象廉政谈话作为领导干部任前的“必修课”,为党员领导干部打好“预防针”。针对不同谈话对象“量身定做”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党性修养、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增强自律意识,守纪律讲规矩,廉政勤政等方面内容。要求新任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严守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家风建设,谨言慎行、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守为官底线,真正守住拒腐防变的政治生命。
第四步,严把“离任交接关”。离任交接工作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分管区级领导作为监交人。主要交接任职期间的重要工作事项、经济责任事项和干部人事事项。特别突出对前任临时动议的事项、重要协作关系、工作思路等隐形情况进行重点交接。离任接任干部在接到交接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手续,并按规定填写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表。通过全面交接,使接任领导干部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科学高效开展工作,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交接不清、久拖不交、交接不实影响工作有序衔接开展的或在离任交接中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交接不清并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区纪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问责或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