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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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蓝田县纪委监委始终将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在实践探索中逐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动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该县纪委监委在案件承办室筛选8名办案骨干作为内控专员,严格按照《蓝田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内控管理办法(试行)》,由内控专员对镇街、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本室的所有案件先行审核,填写《工作记实簿》《内部审理审批表》,发现问题后实行表格化、清单化反馈,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同时,针对委机关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照市纪委下发的《类案检索登记表》《案件移送审理形式要件自查清单》,以及该县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由案件承办部门工作人员对审查调查卷进行自查、打分,由审理室对全部案卷进行评查、打分,加上内审专员填写的《内部审理审批表》,形成“五表”入卷,达到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结案的同时自查评查工作也一并完成,形成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工作机制。

此外,针对镇街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将全县19个镇街划分为4个片区,由案件审理室同志分别负责。根据审理案件能力、镇街办案水平,实行“结对式”包抓,即由审理室主任包抓办案质量差的镇街,业务骨干包抓办案质量一般的镇街,新进干部包抓办案质量较好的镇街,坚持“一对一”“面对面”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完成后填写《协审案件审批表》,再由委协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报案管室。镇街制作的处分决定文书,需报审理及协审人员审核把关签字后,案管室才予以接收。通过严格把关、层层传导压力,有效解决了镇街办案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蓝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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