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狠刹两节期间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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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昨日,西安市纪委发出《关于重申有关纪律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两节”期间,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和礼品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到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消费或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消费;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安排;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

市纪委监察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受理社会举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和问责。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守从政底线,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摈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钉钉子的精神纠正“四风”,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针对目前违规行为趋于隐蔽,一些地方和单位工作措施不力,一些制度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毫不停顿地做好纠正“四风”工作。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予以曝光,进一步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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