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结合“三化”建设年行动开展,西安市阎良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镇案县审”实践路径,聚焦审理工作重点环节、重要事项,全流程、全链条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有力有效推动派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案卷程序资料、精准运用纪法条款、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阎良区落实镇案县审工作指引》,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和操作细则,将“镇案县审”工作细化为3个阶段、10个步骤,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具体步骤等内容,切实压紧压实各环节责任,严防“县审”形式化、走过场。在严格遵循省纪委监委印发的镇街模拟案卷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同步修订派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审理卷,调整相关材料,增补处分执行相关入卷资料参考模板及工作要求,规范审理谈话笔录、权利义务告知书、陪送及回访资料等,细化工作程序手续,规范文书样式要求。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建立派出机构自审、协作区牵头纪检监察室内审、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协审的“一案三审”机制,即对派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先由派出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自查自审;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审前,增加内审环节,由“室组地”协作区相应纪检监察室指定区内2名以上干部成立审理组,通过审阅案卷材料,依纪依规开展审理谈话,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进行审核并形成审理报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发生;最后,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要求进行审核,全方位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该机制推行以来,共对40起案件开展“三审”,提出规范性意见217条。
此外,为充实基层审理工作力量,该区纪委监委依托4个“室组地”协作区,从各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选派业务骨干形成审理人员队伍,按照审调分离原则在协作区牵头纪检监察室指导下开展派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强化审理工作力量储备。常态化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培训,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半小时微课堂”等方式,解读阐释指导性案例、执纪执法工作规范提示等内容,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养。扎实开展审理业务以岗代训、以案代培,先后组织12名派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近距离跟案学习锻炼,推动派出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业务能力双提升。(阎良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