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财政支出,高陵县组织纪检、组织、编制、公安、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注重宣传发动。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严格规定了清理范围、清理对象、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工作纪律等内容;召开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就治理吃“空饷”问题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进行再强调,统一了全县思想;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二是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清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停薪留职、离职未销户及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等九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三是强化治理举措。按照“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摸底核查。“吃空饷”人员一经核实,立即采取停发工资、取消编制等硬性措施予以坚决清理。
四是狠抓长效机制。在全面治理的基础上,由组织、编办、公安、人社、财政等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规范,及时通报人员动态信息,进一步健全干部动态管理制度,对新进人员、调动调整、离休退休、开除刑处等,及时进行编制调整,确保治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