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临潼区召开了2011年度区管领导干部述廉大会,会议专门邀请区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现场监督。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林榜元主持,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超来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为了开好这次述廉大会,区纪委专门成立了4个工作组,分别由区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各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民主测评表和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了述前访廉。同时,还函询了组织、人事、审计、财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收集了述廉对象遵纪守法以及所在单位经济运行、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此外,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区纪委还安排工作组对部分科级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了访廉。
会上,区农林局、经贸局、雨金街办等10名党政“一把手”就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以及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向区纪委全委会作了报告。部分特邀参会人员还就项目资金监管、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等焦点热点问题,向述廉对象进行了询问和质询,述廉对象本着公开、透明、诚恳的原则,不夸大成绩、不回避矛盾,进行了现场解释和回答,收到了良好效果。各述廉对象表示,采用现场质询的形式,有利于党政“一把手”进一步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能,促进了述廉大会务实有效。
会上,李超来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述廉工作的做法、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开展述廉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证,是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的现实需要。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的新途径。各级党委、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拓展视野、开拓创新,按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把实际工作作为制度创新的重点,不断在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真正实现制度创新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和提升作用。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