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七项制度促进重点项目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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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潼区通过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有序顺畅的统筹协调机制、快速高效的项目落地机制和严格到位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七项工作制度,重点项目的开工率和完工率大幅提高,使重点项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


  一是领导包抓制度。按照项目性质、产业分类确定重点项目区级责任领导,责任领导一经确定,要定期协调解决包抓项目存在的问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目标考评制度。区纪委、区重点办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核检查,通过月通报、季检查、半年公示及全年总评,对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体评价,公开奖惩兑现。


  三是联合督查制度。区纪委、区重点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定期组织和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单位进行督办,加强跟踪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现场办公制度。对于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重点办协调区级责任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到项目地点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及时予以解决。


  五是项目联络员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统计报告制度。


  六是项目月通报制度。各项目责任部门于每月25日前向区重点办报送当月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手续办理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相关信息。区重点办向区委、区政府和市重点办报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向各区级责任领导以书面形式汇报,并通报全区。


  七是项目审查督查制度。区纪委会同规划、建设、国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开工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监察,深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的施工方、建设方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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