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纪委:以四项措施为抓手 全力开展重信重访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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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权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雁塔区纪委以四项措施为抓手,扎实开展重信重访复查复核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区纪委书记办公会专题分析问题,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制定并向各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委局相关业务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重信重访复查复核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3月25日—6月20日,按照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分析总结三个阶段,对2013年以来重信重访举报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核。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确定专人负责,夯实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严格排查,认真梳理。对2013年以来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重复举报3次以上,特别是实名举报重信重访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同时,以年度为单位制作了《信访件数据总览表》,对信访件交办单位、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主要内容、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处置结果等22个信息要素进行详细登记,对重复举报件进行了线索合并。

三是建立四级领导包案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重信重访件中重复次数多、常年反映、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落实了“四级领导包案制”,由承办单位领导带队对重复件进行复查复核,6位分管常委对分管或联系单位的重复件进行包案,各常委对两位副书记负责,区纪委书记负总责,通过层层抓落实,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依纪依规化解矛盾。同时严格办理时限,要求常委包案的重访件在5月15日复查复核完毕,其它交办的重访件5月30日复查复核完毕。

四是召开交办会,夯实责任。召开区纪委全体常委、各相关业务室主任、派驻纪检组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参加的交办会,对重点重信重访件进行交办,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严格落实《实名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向实名举报人做好受理告知和结果反馈两次回复;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机制,建立治理重信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在这批重信重访案件中,寻找可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实现程序终结的典型案例,落实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切实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实现重信重访和越级访“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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