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 “四轮驱动”推进信访监督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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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高陵县纪委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保护作用,强化信访监督,及时解决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实行纪委书记、常委分工制,细化责任。成立信访监督领导小组,县纪委书记王雷任组长,副书记监察局长苏民社任副组长,其余7位纪委常委为成员,信访室具体牵头实施信访监督工作。县纪委常委对全县10个乡镇(管委会)、28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县级部门分片包干负责,如果乡镇或县级部门领导干部发生了轻微的违纪问题、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或者其它需进行信访监督的问题,由分包的县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局长对有关单位领导进行信访谈话,直至问题纠正为止。


  二是坚持信访通知书制度,进行超前防范。对群众反映的一些轻微的、只有现象没有明确线索的信访件,以“高纪信询字”函件的形式下达《情况说明通知书》,将反映的问题摘转给被反映组织或个人,要求其在接到《情况说明通知书》的15日内,就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作出书面检讨或书面情况说明,将群众监督有效地转化为组织监督。 


  三是坚持诫勉谈话制度,及时提示预警。对群众举报干部的信访问题,事实清楚,被反映人确有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立案查处追究纪律责任的,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或基层纪委(纪检组)书记(组长)找其进行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告诫、劝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限期整改。谈话前信访室对信访举报问题,认真分析,精心准备谈话提纲,明确谈话目的。涉及对象在接到谈话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到预约地点谈话。谈话后被谈话者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通过领导谈话,使有信访举报问题的干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正确认识,深刻反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四是坚持廉政档案制度,规范管理。下发信访通知书的文字材料、对信访通知书的回复材料、领导谈话或诫勉谈话的文字材料、纠正整改的汇报材料,由信访室统一归档,定期装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同时,信访室建立起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数据库,为部门单位评优评先和组织部门提拔、任用提供重要参与依据。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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