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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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截止目前,先后完成了2008年以来的213个项目的排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共查出各类问题138个,现已整改74个,其它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户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专门办公室,从成员单位共抽调8名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基层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县专治办为中心,全县形成了专项治理工作监察网络体系。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户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统一检查内容和填报口径,做到细化、可操作化。制定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专项督办通知书制度等16个制度规范,保障执法检查过程中廉洁高效。确定工作重点,要求对全县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估、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工程建设监管、信息公开等九个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重点工程监督监察管理体制,规范重大工程建设领域的秩序。

 

    三是严格检查督办。按照 “让专家发现存在问题、按法规提出整改意见、定专人督促项目整改、由行业规范工作程序”的工作思路,组成专家检查组,从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重点、制作检查表格、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制作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等7个环节全程参与。建立检查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现检查结果不实或漏查、错差问题,追究原检查人员责任,保证了检查结果的严肃性、公正性、透明性。对存在问题实行挂号督办,要求项目单位积极开展整改,组织检查专家逐条进行复核检查,对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根据具体存在问题及涉及部门发放督办通知书,对未按照督办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应付差事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严肃处理。目前,已向15个涉及问题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下发督办通知书。

 

    四是坚持分类整改。对在原有土地上新建,但原有的土地没有土地许可证,即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要求土地主管部门,积极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摸排走访,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单位的土地手续,要对土地性质进行从新整理划分,建立档案,彻底解决现有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拨付资金与实际需要资金存在差距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法制意识教育,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限期办理。同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联系建设项目单位,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减少行政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针对监管力量欠缺的问题,寻找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通过探讨分析,总结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的根源,先后制定了《户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通知》、《户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户县统一征订办法的通知》、《户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对全县招投标活动监督的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五是严肃查办案件。根据群众举报,对户县苍游乡土地整理项目存在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查处,项目主管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另外,还对群众反应的双瓮式改厕项目补助款未发放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为确保治理效果,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共处理违规操作项目7个,处罚违规资金75万余元。

文章来源: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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