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纪委严把“五关”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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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雁塔区纪委始终严把“五关”,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一是严把登记受理关。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按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等分类,逐一登记编号、认真填写收件日期、反映人姓名、通讯地址、反映的主要内容等,并提出拟办意见,及时送区纪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二是严把信访件的办理关。对领导批示后的信访件,信访室按《雁塔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进行处理。区纪委初核的信访案件,由分管副书记统一安排落实具体初核人员;转办件由信访室统一编号登记,办理转办手续,并及时进行督办,督促信访举报问题的解决。三是严把信访件的办结时限关。对实名举报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处理结果答复实名信访人。对未按期办结或未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的,区纪委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直至责任追究。四是严把报结审核质量关。凡是报结的信访举报问题处理结果,信访室重点审核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并填写《雁塔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结果登记表》,呈送相关领导签署审定意见后,方可了结。五是严把案卷归档关。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件(信访案件)报结后,所有的案卷材料都必须按统一文书格式、统一要求装订立卷归档,做到专人保管。2011年度,雁塔区纪委受理信访举报61件,初核率为96.7%,已办结54件,5件正在办理。

文章来源:雁塔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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