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以后,西安市雁塔区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问责追究,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新要求在雁塔落地生根。
细化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细化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制定了《雁塔区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按照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纪委监督责任4种类别,将“两个责任”细化为62项清单,使责任更加具体明确;狠抓关键少数强化责任,在印发《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制定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工作手册》,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登记报告,使领导干部看册知责、对册履责;建立配套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了“双报告”、述廉述责、谈话提醒、谈话函询、检查考核以及集中巡查等6项配套制度,完善责任体系,使履责有依据、问责有标准。
从严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把问责追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一是有错必究,既严肃查处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深挖细究、倒查责任,坚决追究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失责问题。二是失责必问,在追究责任过程中,只要是在管党治党中有失责情形,坚决视情节予以问责。三是问责必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重违纪问题,不仅倒查责任,而且上追一级,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2016年以来,先后11名党员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
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提醒谈话促履责。坚持在重要时间、重要节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要求逐级约谈农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扯袖子,敲警钟,督促“两个责任”落实。抓早抓小成常态。坚持立足于早、立足于小,发现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及时提醒,及时纠正。2016年,全区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职务等方式处置苗头性、倾向性及轻微违纪问题86件次。容错纠错强担当。面对有失误的干部,坚持“七看”:看初衷、看程序、看节点、看方向、看缘由、看结果、看处置,对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尽职尽责的干部,区别对待,大胆容错,营造“主动作为、善谋勇为”的干事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