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高陵县纪委在述职述廉工作中充分发挥县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科学设置八个关口,有力保证了述职述廉工作实效,确保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一是“访廉”关。组织部分县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到拟定的述廉对象所在机关及下属单位,采取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张贴述廉预告、个别谈话等方式,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切实了解干部群众对其反映和评价;二是“评廉”关。在访廉工作结束后,县纪委党风室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访廉组的情况汇报,实事求是地对述廉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初步评议材料,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讨论;三是“审廉”关。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述廉报告进行审核,述廉报告与了解和掌握情况有出入的,一律退回述廉对象并令其进行重新修改和完善;四是“考廉”关。召开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述廉大会,述廉对象接受县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质询;五是“晒廉”关。将述廉报告在高陵县效能建设网上公开,接受广大网民的评议监督,并将结果纳入述廉总体评价之中;六是“馈廉”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述廉对象的情况汇报、述廉测评、现场质询结果,及时归纳整理,将所了解和掌握到述廉对象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向述廉对象作详尽的反馈,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七是“督廉”关。县纪委党风室对述廉结束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督促,对整改落实不积极、不到位的,由县纪委委员提出质询,交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视情况给予处理;八是“用廉”关。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委及时报告述廉对象廉洁从政情况和测评最终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