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评审促办案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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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为了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和促进查办案件工作的要求,西安市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在委局机关及十三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一次案件评审工作。通过案件质量考评,相互观摩学习,促进基层交流经验,推动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春雁同志的指示,市纪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曾星原同志为组长,张华俊副局长和马建军常委为副组长的案件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从案件检查工作岗位上抽调了六名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案管室及案件一室牵头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制定评审方案,下发通知确定评审案件的内容、范围,各参评单位积极组织案件及审理部门进行认真自查,筛选精品案件参加评审。

 

    二是评出精品,提升水平。 评审活动全面回顾了我市2010年以来的查办案件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环境、保障发展”的工作理念,以解决影响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自办案件为考评重点,评出一批质量较高,查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卷规范完备,能够体现本市办案水平,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精品案件。

 

    三是综合考核,严格评审。 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纪发[2008]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评审小组从初核、立案案件质量、调查证据材料,阅卷注意事项等三个方面提出48项评审阅卷要求。根据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将上报的16个案件评为典型示范案例进行交流学习。对评为典型示范案例的单位,案件主办人将在五月份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大会上交流工作经验并对案件质量高、案卷材料规范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文章来源: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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