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高陵县委确定的“执行力提升年”。近期,高陵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报告制度。
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效果。担负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部门和参与部门同时报送牵头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旁证材料(含影像及图片资料)。
纪委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的报送情况,对不能及时报送的单位和部门,在年底进行的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这项制度在掌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的同时,提高了制度执行力。为全面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