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莲湖区纪委始终注重发挥任前廉政教育机制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廉政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
一是任前廉政鉴定促监督。为了做好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强化监督,严把关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和程序,对拟提拔对象是否廉洁、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否有力等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保证廉政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各纪工委、纪检组深入驻在部门,对相关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区纪委负责最终鉴定。今年已对全区95名区级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出具廉政鉴定。
二是任前廉政考试促学习。坚持逢动必考,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为干部提拔的必经程序,考试范围覆盖所有拟提拔(任职)的区管干部。考试内容包括:《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廉政法规内容。严把任前“廉考关”,筑牢干部“入口关”,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区委暂缓任用,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考试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在公示期进行公示。
三是任前廉政谈话促廉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指导其遵守廉政从政的若干要求。廉政谈话有集中谈话和分别谈话两种形式,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任前廉政谈话内容包括,在公示期间或考察中群众反映自身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不易核实,应当提醒的;群众反映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在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醒纠正的;结合新岗位工作性质,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具体的希望和要求;对新任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等方面内容;凡属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要全部进行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进行补课,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