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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对领导干部不履行廉政承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05-07-29 16:15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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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履行、不认真履行或违反承诺的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廉政谈话,情节严重并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将处理情况载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系统”,作为考核使用依据。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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