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双述三评”促村监会主任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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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高陵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村监会管理新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村监会主任“双述三评”活动。
    “两述三评”,即村监会主任任职以来的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乡镇〔管委会〕纪委、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接受乡镇〔管委会〕和本村党员、村民代表的质询和评议。
  述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监督村两委会贯彻落实“三农”政策的情况。包括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建设,农村低保、合作医疗、救灾救济、扶贫帮困等事项。二是监督村民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级财务预算决算,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三是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财务收支,农民承担的各项费用和劳务,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土地征用补偿费收支。四是监督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履职情况和村干部的廉洁情况。包括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对村级事务管理的质询权、重大事项决策的建议权、对反映村干部不廉洁、不公正、不民主等问题的受理权和对被误解村干部的保护权。五是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经常深入村民群众中,全面收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进行研究,将村民反映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提交村委会办理,并向村民反馈结果。六是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活动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2011年6月30日前结束,按照3:4:3的比例,分三批开展。评议方式为召开村监会主任“两述三评”大会,大会由乡镇(管委会)纪委组织实施,县纪委派员参加大会现场,并进村入户随机走访20名群众对村监会主任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表由县纪委负责汇总,考核评定结果及时向乡镇(管委会)反馈,并下发通报。考核评定结果作为村监会主任业绩评价、补贴发放及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也是县纪委考核乡镇(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满意度测评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村监会主任,乡镇(管委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县纪委再次对其进行“两述三评”,二次述评仍为“不合格”的,进行组织调整。年终县纪委监察局将在参加第一批述评活动的村监会主任中评选10名优秀村监会主任进行表彰奖励。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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