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四条措施促进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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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纪委、监察局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将群众普遍关心的地铁二号线工程建设、行政中心北迁、棚户区改造、渭河流域专项治理、陇海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三环线建设等六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提前介入、全程监督等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工作职能,有效促进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在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实行报告备案制度等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全程跟踪监督执法监察的通知》,成立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解意见,将建立预防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作为对重大公共项目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方法、责任追究办法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形成了市、县、乡和施工单位四级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出台专项工程建设宣传教育方案,通过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观看警示教育片,听授廉政教育课,开辟党风党纪宣传栏等,营造了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党纪法规讲座,及时教育和提醒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慎用手中职权,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开辟专栏,在工地设立宣传栏、广播站,重点宣传相关建设项目的目的、意义,规划方案和拆迁安置方案,逐户发放《致被拆迁单位和居民的公开信》,让广大群众了解这是关系民生,改善环境,推动发展的重大举措,从而自觉配合,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并主动监督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关于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分别下发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意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积极健全财政资金管理、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经费审计监督、工程建设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相关制度,并汇总装订,做到人手一册。针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等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效能监督通知书》制度,对初次违犯者,由市监察局下发书面通知进行整改纠错,再犯者,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采取记录在案,办完“销号”的工作“台帐”制度,有效解决了督办不彻底的问题。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拆迁资金安全问题,制定了《拆迁资金流程》,经四级审核,层层把关,保证将每笔资金准确无误发放到群众手中。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实行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在工地设立效能监察岗,让纪检监察干部现场办公。二是开设“效能监察举报电话”,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采取一户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提醒督办。三是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开、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四是组织成员单位代表、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特邀监察员,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单项抽查和全面检查。五是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对轻微违规问题,通过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的方式予以纠正;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按照《西安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违纪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由于措施到位,监督得力,在近期结束的陇海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拆迁工作和地铁二号线监理、土建施工招标工作中,做到了零投诉与零上访,真正实现了工程优质、人员廉洁、安全生产、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通过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督,共计节约资金5亿余元,同时有力促进了各部门相互协作,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效能,彰显出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强大活力。

  

文章来源:(西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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