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效能监察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对窗口单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日前,高陵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确定20个群众办事相对集中的窗口单位及部分业务未进驻党务政务中心的窗口单位为机关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为便于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建立“五项”工作制度:一是定期检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每月对各联系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全县通报。二是“即时”受理投诉举报制度。各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的主管部门对直接收到的投诉举报以及县纪委监察局转办的投诉举报件,要实行“即时”受理。三是跟踪回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回访投诉群众,对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责成相关单位重新办理,对推诿扯皮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主管单位年终不能参与效能先进的评选。四是信息报告制度。各联系点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各联络员每个月向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报送一次监察信息,包括投诉举报受理情况、群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以及本单位在加强效能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办法。五是定期通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对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的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文章来源:高陵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