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以制度建设规范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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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央区委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首要任务,在试点工作中共新建和完善修订制度24项,其中规范决策类4项、规范执行类共13项、规范监督类共7项。

 

  一是制度建设着力于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围绕规范决策权,建立了《中共未央区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共未央区区委重大决策事项咨询听证制度》、《中共未央区区委重大事项决策票决制度》,重点规范了决策的原则、范围、形式、程序、监督。对于重大决策规定了必须经过咨询或听证,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票决。同时《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中还强调了“三不决策”的原则,就是对未经调查研究论证,分管常委和部门意见不成熟,有异议或分歧较大的事项坚决不决策,从制度上规定了决策的基本条件。通过不断地健全制度,使全区决策事项从提起、讨论、决定、执行整个过程都形成规范,做到决策前的倾听民意,决策中的广纳贤言,决策后的及时公开、监督执行结果,使决策真正做到科学决策,体现服务于民的宗旨。

 

  二是制度建设着力于完善干部任用机制,提高科学用人水平。我们围绕用人权,建立了《未央区选人用人工作七步法》、《未央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未央区委常委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决策制度》、《未央区委常委会对部门、街道党政副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实施办法》、《未央区委全委会对部门、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使干部任用从动议、提名、考察、票决都形成规范,防止了干部任用中出现跑官要官等违规问题。

 

  三是制度建设着力于完善权力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干部群众知情权。建立了《中共未央区委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未央区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会议开放制度》及未央区党务公开八项制度,及时细致地公开权力构成内容、议事决策过程、干部选任情况、监督评议结果。坚持对于一般问题按规定公开、特别问题依申请公开、热点问题重点公开,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防止了因信息不公开而产生的暗箱操作问题。

 

  四是制度建设着力于完善权力监督问责机制,提升对人、财、权的监督制约。建立了《未央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重大项目效能监督办法》、《重大项目廉政合同和廉政保证金制度》,规定了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的事项必须先根据监督内容形成监督工作方案,防止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工程项目招标等监督事项中流于形式、“被遮羞”等问题。同时还重点围绕监督权,编制了《未央区纪委常委会监督权运行流程》。在监督对象上突出一把手,加强了对主要领导的监督,修订了原有的《未央区各部门和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监督办法》,建立了《未央区区委书记选人用人行为规范》。我区还每周召开一次区委常委碰头会重点解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项权力运行中的协调问题。

文章来源:未央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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